本报讯 (记者 湛 伟)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第四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核定公布74处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我区申报的“黔蜀门屏界碑”入选石窟寺及石刻类。至此,我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达到8处。
黔蜀门屏界碑位于白马镇车盘村四合小组,界碑立于清光绪壬寅年(公元1902年)。坐西北向东南,朝向140度,通高2米,宽0.84米,厚0.12米的长方体石碑,碑上阴刻楷书“黔蜀门屏”,字径0.42米,字距0.07米,题“知贵州遵义府正安州事蜀东郎承谟谨诚并书”,跋为“光绪壬寅年百夏月中浣旦”,字径0.06米,字距0.02米。黔蜀门屏界碑四个字采用正楷书写,字迹工整,刚劲有力,气势宏伟,雕刻精湛,保存完好,为研究区域书法艺术、雕刻工艺提供了实物资料,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黔蜀门屏界碑系川、黔两省界碑,当地群众称之为“大碑”。蜀门屏界碑地处在川盐入黔和大宗物资流通的渝黔古道上,是武隆通往贵州正安的重要节点,对研究黔渝两地行政区划与道路交通等历史状况,具有重要历史研究价值。
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相关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与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