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雪琴)自重庆市公积金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以来,我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渠道、多方式宣传贯彻相应惠民政策,并在近日成功受理了辖区首笔公积金直接支付商贷购房首付款的业务。
据悉,市民王先生9月在辖区楼盘“荣融映江澜”购买了一套住房,购房总价款877572元,需首付227572元,王先生向开发企业经办人员了解他可否提取公积金直接支付商贷首付款,并表示在“武隆微发布”上看到可以提取公积金直接支付商贷首付款的惠民政策。开发企业了解王先生的需求后向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王先生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经审核,王先生符合提取条件。
之后,开发企业及王先生准备好公积金直接支付商贷购房首付款的各项资料,来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成功办理了该项业务,王先生成功从公积金账户里支取了13万元支付商贷首付款,另外只需支付剩余的97572元的商贷首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