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爱荣)近日,武隆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过法院法官多次耐心调解,最终判决原告何某患病且家庭困难,判定孩子均归董某抚养,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据悉,原告何某与被告董某2015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女方精神病复发多次送至医院治疗,治疗期间男方均不管不问,出院后,2022年1月女方以男方不尽夫妻抚养义务,导致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另查明,武隆法院曾于2021年10月8日判决何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母亲李某为监护人。
考虑到原告的病情影响,为确保其精神状况平稳、不受外界刺激,承办法官王梅决定前往原告何某家中开展巡回审判。“明明知道她患病,你既不出钱也不出力……”庭审中,李某作为何某的法定代理人出庭,原、被告双方各抒己见,僵持不下。王梅法官有针对性的询问当事人后得知双方结婚以来,育有双胞胎儿子,但董某一直对何某照顾不佳,致使何某病情反复发作,董某却不愿照顾,后李某遂代何某起诉离婚。与此同时,王梅法官委托家事调查员前往何某就医的精神病院进行调查,何某主治医生答复称何某曾三次就医,期间各项费用及一应照料均由其母李某承担,董某未探视。
最后,王梅法官从维护妇女权益、尊重双方意愿角度组织调解,考虑到何某无稳定收入且后续治病费用高,判定孩子均归董某抚养,董某同意何某不支付抚养费。
王梅表示,接下来,将持续关注何某生活及孩子成长情况,积极联系区妇联一同对其进行帮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