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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偷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进行奖励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提升城市品质和构建美丽宜居村庄,切实处理好城乡建筑垃圾、生产废弃物堆放,提升城市形象和农村村容村貌的目标。现凤山街道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和提供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信息,严厉打击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整洁、和谐、宜居的城乡环境。经研究,凤山街道决定对“偷倒乱倒建筑垃圾”举报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内容和要求

  (一)范围。凤山街道11个行政村和7个社区,随意倾倒、私设消纳场所以及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

  (二)内容。市民在举报时,需提供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和相关录像、照片等证据或重要线索。

  (三)要求。举报内容和相关资料要求真实有效,对在举报中提供虚假信息,恶意滋扰执法工作、骗取奖金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举报人不包括城管、环卫工作人员。

  二、举报受理

  (一)电话举报。电话:023-77725046、18325255717(凤山街道受理市民举报热线)

  (二)来访举报。市民可直接前往凤山街道建环办进行举报。

  (三)“随手拍”举报。市民可直接将随手拍下的照片、视频等信息保存完整以备举报时使用,要求所拍内容真实、清晰的明显证据。

  举报人需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以便详细了解被举报人的情况,反馈信息,查证属实后进行奖励。举报受理机构,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造成泄密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奖励标准举报情况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程度,凤山街道对第一举报人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一)提供乱倒建筑垃圾2立方米以上10立方米以下的,经查实,凤山街道给予500元的奖励。

  (二)提供乱倒建筑垃圾10立方米以上100立方米以下的,经查实,凤山街道给予1000元的奖励。

  四、奖金发放

  (一)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凭有效身份证件至凤山街道领取。

  (二)举报人自接到通知后,应在1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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