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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六十问

  第十问 公司营业执照的性质是什么?

  答:营业执照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合法性凭证,营业执照是管理机关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的凭证。

  2.资格认定依据,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的成立日期,标志着公司的法人资格得到了法律确认。

  这些性质确保了营业执照不仅是公司合法经营的证明,也是公司承担责任的开始。

  法律索引:《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发给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完待续,内容来源于重庆星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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