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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六十问

  第九问 公司需要公示哪些事项?

  答:公司应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下列事项: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权、股份变更信息;

  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注销等信息;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信息。

  公司应当确保前款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法律索引:《公司法》第四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下列事项: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权、股份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注销等信息;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信息。

  公司应当确保前款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未完待续,内容来源于重庆星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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