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改善城乡结合部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开展违法建设清理处置工作和城乡结合部秩序、卫生等突出
问题治理工作,树立武隆区良好的国际知名旅游城市形象。现将319国道(乌江三桥南桥头至棉花坝)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319国道(乌江三桥南桥头至棉花坝)沿线的违法建设、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问题。
二、整治内容
一是对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物、临时构筑物等违法建设进行规范、清理、拆除。二是全面整治临街面占道停车、乱堆放、乱摆摊等市容秩序问题。三是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严格扬尘管控,改善沿街门店场地秩序卫生。
三、整治时间
(一)自行整改阶段(9月11日—9月21日)。对问题责任人下达整改通知,进行督查检查,引导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整改。
(二)联合执法,综合整治阶段(9月22日—9月30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逐段推进,综合整治违法建设、市容秩序、环境卫生问题。
(三)长效管理阶段(10月1日起)。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抓典型,抓重点,从严打击,从重处罚,防止反弹,确保整治成果,形成长效综合管理机制。
四、其他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新增违法建设,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希望有关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不实施违法建设行为,积极参与抵制违法建设。
(二)供水、供电、燃气、电信、有线电视等生产经营企业及用户不得向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临时性或者永久性服务。
(三)综合整治过程中,对阻碍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30日

